耶穌的贖罪與犧牲
若要對耶穌代替我們所成就的事有任何程度的感謝,我們必須記得以下這些重要的真理:
1. 耶穌來到世上行天父的旨意。
2. 祂事先知道來到世上需為所有人忍受罪的重擔。
3. 祂知道自己將被高舉於十字架上。
4. 祂生來是要做全人類的救贖主。
5. 祂有能力完成他所被賦予的使命,因為祂是神的兒子,擁有神的權能。
6. 祂願意完成祂的使命,因為祂愛我們。
7. 沒有任何世人有權力或能力救贖其他人脫離他們失落的狀態,沒有任何人可自願失喪自己的性命以帶給他人全面的復活。
8. 只有耶穌基督能夠且願意實現這愛的救贖行動。
9. 我們終其一生可能都無法明瞭或理解祂如何達成所做的事,但我們一定要知道為何祂做了祂所做的事。
10. 祂對我們的無私、無限的愛驅使著祂所做的每一件事……
11.祂順服天父的旨意,舉起並喝乾那苦杯。
12. 祂在客西馬尼園為所有人類受苦,這樣,只要他們悔改,他們就不用受苦。
13. 祂逆來順受地忍受敵人的羞辱,而沒有任何的怨言或報復。
14. 他忍受鞭打和在十字架上的殘酷羞辱,只因他自願接受死亡。祂自己說道:「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