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律法

摩西律法新約描繪下的約瑟和馬利亞,嚴格地遵守著摩西律法(路加福音2:22-24)。路加透露耶穌是按照當時猶太人的習俗所撫養的 (路加福音2:41-42)。因此,我們可斷言耶穌謹守摩西律法,是為對律法服從及成為效忠的子民。

 

耶穌傳道期間,經常引用猶太經文裡的律法、先知,及詩篇 (路加福音4:4,8,12),在祂著名的登山寶訓講道中,耶穌教導說: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7-18)

 

就像同時期其他猶太宗教的領袖和教師一樣,耶穌要以色列人民按摩西律法的核心及目的來生活,並責難那些假冒為善的人(馬太福音15:3-9)。耶穌相信十誡就是律法的核心,是人類在所有世代對神及對他人應盡義務的總綱 (馬太福音19:16-19)。

 

當耶穌被問道十誡中,哪一條誡命是最大時,祂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 ──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36-40)。在此,耶穌提供人類一組強而有力且明確的原則,這原則深植於摩西律法中,應作為人們管理個人及團體行為的準則──即尊敬地、有愛地來對待那些在人生旅途中遇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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