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是我們的 中保中保就是介入兩方之間斡旋的調停者、中間人。新約中,提摩太指出耶穌基督是在神與我們之間「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提摩太前書2:5)、「更美之約的中保」(希伯來書8:6)、「新約的中保」(希伯來書9:15),以及「新約的中保」(希伯來書12:24)

 

我們需要贖罪

我們是凡人,是無法在今生靠自己成為完全的。每個人都會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但是經文中說,絕無任何不潔之物能進入神的國度(尼腓一書15:34),而與祂同住又是我們最終的目標。但是若無法變得完全,我們要怎麼能夠回到神的身邊呢?答案就是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有了贖罪,我們能夠悔改並獲得罪與錯誤的寬恕。我們可以克服軟弱並變得堅強,可以再次回到神的面前與祂同住。

 

公道與慈悲

論到基督是我們的中保,就必須討論公道與慈悲的永恆律法。公道要我們償還在世上所違反的律法。慈悲則要我們獲得寬恕,但要完全彌補我們的罪是不可能的。除非犧牲其中之一,否則兩個律法,公道與慈悲,都不能被滿足。若神要求公道,那麼我們就必須償還我們的罪,那麼慈悲就不存在。若我們希望慈悲,而不償還我們的罪,那麼公道也就不復存在。因此要求公道的神,與請求慈悲的我們之間,就必須有位第三方,這第三方就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藉著贖罪為我們償還我們的罪與過錯,使公道與慈悲都被滿足。基督為我們償還了罪,滿足了公道,反過來也能賜給我們慈悲與寬恕。

 

在父那裡的中保

在教義和聖約的近代啟示中,教導了耶穌身為我們在天父那裡的中保角色。在教義和聖約45:3-5,耶穌對聖徒說道:

「聽從祂,祂是在父那裡的中保,在父面前為你們辯護──說道:父啊,看您所喜悅且未犯罪的那位所受的痛苦和死亡;看您子所流的血,您所獻出而使您得榮耀者的血;因此,父啊,饒恕相信我的這些弟兄,使他們能歸向我而享有永生。」

 

耶穌基督是唯一在地球上完美生活過的人物,也是唯一能夠為我們贖罪的人,因此祂是唯一能夠代替我們求情的人。因為基督,我們能獲得寬恕;我們並不需要自行滿足公道的永恆律法──因為祂已經完成了。慈悲只能夠藉著那位滿足律法的人:耶穌基督,臨到我們身上。

 

在水上行走

耶穌的慈悲我最喜歡的新約章節之一是耶穌與彼得在水上行走的故事。耶穌的使徒在加利利海中的船上。那時是深夜,海況並不好。門徒看見耶穌在水上向他們走來,起先他們很害怕。接著他們發現那是救主。彼得回應:「主、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裏去。」耶穌說:「你來罷。」彼得走下船並在水上行走,朝耶穌走去。然而,風力非常強勁,彼得感到害怕,身體就開始下沉。馬太告訴我們彼得的反應:「便喊着說:主阿,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馬太福音14:30-31)

 

我喜歡這個故事,因為我覺得我們每個人就像彼得一樣。我們想在水上行走,也就是歸向耶穌基督,並且去做祂曾經做過,現在也還在做的事。當我們開始沒入水中時,除了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任何人能救我們,祂是唯一曾在水上行走的人,從未沈沒過。祂能將我們從水中拉出,幫助我們改正所走的路,好使我們繼續跟隨祂。值得注意的是,經文使用了「趕緊」一詞。就在彼得需求救主的幫助時,耶穌立刻拉了他一把。彼得並不需要等待。雖然彼得並非完美,是個「小信」的人,耶穌仍然愛他並拯救他。

 

我們的救主心甘情願為我們每一個人做一樣的事。我們不可能獨自變得完全,但是擁有了恩典,與基督作為我們的中保,有一天我們能成為完全,並與天父再次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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