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教導祂的門徒在英文當中,「門徒」一詞可做為名詞與動詞使用。當名詞使用時,這個字表示「信奉並協助傳播其他人的教導。」在基督教當中,這個詞意指「一生為耶穌基督的信徒,特別是十二使徒之一」。當做為動詞使用時,讓某人成為門徒的意思是「引導(某人)成為耶穌基督或其他領袖的信徒」。因此,適合用來當作「門徒」的同義詞是:信徒、弟子、追隨者、學生、徒弟,以及學徒。

 

「門徒(disciple)」一詞非常近似於「規範(discipline)」,這個字可被定義為「進行訓練遵從規定或特定行為」。因此,門徒可以說是一位被規範的弟子或學徒。在摩爾門經(耶穌基督的另一部約書)當中的先知摩爾門對人們說道:「看啊,我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門徒。祂召喚我向祂的人民宣揚祂的話,使他們能獲得永生。」(尼腓三書5:13)

 

然而,一位門徒不只是個學徒或弟子,而是努力效仿他老師的人。對於祂的門徒來說,基督自己是他們的老師,祂教導他們:「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 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立比書4:9)使徒保羅在哥林多的教會對人們說話,勸導他們:「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哥林多前書11:1)在摩爾門經的尼腓三書27:21-22當中,救主教導了人民:「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這就是我的福音;你們知道在我教會中必須做的事;因為你們看見我做的事工,你們也要做;因為你們看見我做的一切,就是你們當做的;因此,你們如果做這些事,就有福了,因為到末日你們必被高舉。」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習俗的門徒

耶穌基督與其 門徒在耶穌時代的猶太人習俗當中,一個猶太祭司的學徒,或稱為拉比的門徒,會離開他的家和家人,與他的老師住在一起。當住在老師的家中時,學生會謙卑地服侍他的老師,並且尊重他,視他為完全的權威。這名學生不只會學到所有他老師所知道的,他也在性格與虔敬方面變得像他的老師。另一方面,拉比會提供食宿,並且獲得看見他傳授給弟子的知識傳給未來世代的祝福。

 

那麼,有個待解的問題是:「真正的門徒應該具備什麼條件?」所以你們要完全……完全一詞也許可以被定義為「最微末的細節都是正確的」。因此,許多人會聯想到某事或某人是完美的,他們會想像某事或某人沒有任何的缺點或缺陷。將這個「完全」的定義運用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時,我們會承認我們一點都不夠格。因為若我們對自己誠實,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我們都一直不斷在進步、努力變得完全,但是我們還是不完全。

 

在靈性上來說,也許這是對「完全」一詞的誤解,例如「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這讓許多人在嘗試之前就已經放棄了,因為他們認為他們永遠無法達成天父般的完全。

 

約伯是神真正的僕人,也是一個「完全正直、敬畏 神、遠離惡事」的人(約伯記1:1)。當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對他顯現並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世記17:1)「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 神同行。」(創世記6:9

 

但是,當經文清楚地教導我們這些事的時候,我們怎麼可能變得「完全」呢: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馬書3:23)這是我們無法否定的真理,約翰對於這個主題解釋得非常清楚,他在約翰壹書1:8-10說道:「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變得完全是甚麼意思呢?這難道是指我們沒有希望能夠獲得的完美的事物嗎?希臘文的「完全」在馬太福音5:48當中寫做「telios」。根據Thayer希臘辭典,其意義為「到盡頭、結束、已臻完全、完美、成熟、成年。」接下來是幾個「完全」如何被使用在新約聖經中的例子。

 

  1. 在遵守十誡之外,完全是對於貧困之人懷有愛與關心,並致力於協助他們。──馬太福音19:16-22
  2. 完全是在每天的生活當中為服務犧牲,並且不會被世俗同化,但是被聖靈改變,並依照全能的神的完全旨意行事。──羅馬書12:1-2;哥林多前書2:1-16
  3. 救主教導的目的是為了成全聖徒,如此我們將會在唯一真實的信仰當中合一,在彌賽亞的知識中變得完全,像祂一樣完美的人是完全的,毫無疑問。──以弗所書4:11-16;歌羅西書1:27-29
  4. 那些成為完全的人有創造者的心:謙卑以及彼此服務的心。──腓立比書2:2-5、19、20;腓立比書3:15。
  5. 除非我們超越了基礎教義,也超越了滋養的話語,並且能夠教導其他人,否則我們都不是個成孰的信徒。──希伯來書5:9到6:6。注意希伯來書5:14中「長大成人」的翻譯,在希臘文中是「telios」。我們已經在真理中學習了許多年,現在應當能夠成為教師,並淑練地將神的話運用在生活當中,並且能夠教導其他人。
  6. 耐心地克服考驗與誘惑,並變得完美。──雅各書1:2-8、12;彼得前書5:10
  7. 完全是來自完美的天父。──雅各書1:17-18
  8. 靈性的律法是完美的自由律法。那些遵守的人是完全的。──雅各書1:23-25、2:22

 

完美並不是一個幻想的目標;這是我們每天生活的方式。我們的努力都引導我們朝向變得完美,就像我們在天上的父是完美的一樣。救主是我們獲得救恩的首領,透過受苦與服從而變得完美。一旦我們將眼光離開了救主,完美將瞬間變成神話一般而不可能完成。事實上,如果沒有了祂,完美是不可能的,但是正因為有祂還有祂為我們所做的贖罪,我們可以因為祂變得完全。

 

愛是重要的關鍵

服務與愛在教導的時候,有個律法師問了救主一個問題: 關於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夫子沒有遲疑,回答道:「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34-40)

 

愛的真正意義並不是一個被動的字,而是一個行動的字。真正的愛不只是偶而告訴某人你愛他們。真正的愛融入行動當中,並且透過善意、寬容,以及服務表露其真誠。真實的愛的回報是知道某人的生命因你對他們的關心與體貼而變好,內心所獲得的滿足。若我們說我們愛其他人──我們的鄰人──還有我們愛神,那麼我們就會推己及人,以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對待他們,我們也會尊敬我們天上的父。

 

想想神在利未記第19章中對摩西說的話,我們可以看到是這麼寫的: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9:16-18)

 

在申命記當中,我們看到以下摩西對他的人民所說的話: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5-7)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爾門教會)的會長與先知,多馬‧孟蓀說過:「當我們向天國看時,我們無可避免地學到要向外發展的責任。想要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一定要關注我們周遭的人事物。在一個人放下他的自我,去服務他的朋友們之前,他無法學習生活的意義。為他人服務近似於責任,達成服務他人會帶來真正的喜樂。我們並不是獨自生活──在我們的城市、我們的國家,或是我們的世界。在我們的興盛與我們鄰人的不幸之間並沒有一條清楚的界線。『愛你的鄰人』不只是個神聖的真理。這也是成為完全的模式。」(多馬‧孟蓀,《服務的喜樂》,New Era,2009年十月)

 

經文教導我們:「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約翰壹書4:20-21)救主說道:「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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