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被捕我們的主與救主耶穌基督是生來被「高舉」的。也就是說,祂是為了死在髑髏地的十字架上而誕生的。祂的死在聖經與摩爾門經中都預言了。祂的死是偉大且最終的,是無限及永恆的,是犧牲並且為了我們的罪而被神接受的。祂的贖罪不只保證了我們在復活後的永生,也讓我們免於罪的懲罰,只要我們跟隨祂並奉祂的名悔改。

耶穌遭到背叛

基督堅強地熬過了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但是祂被加略人猶大背叛。猶大的背叛完全是他自己的錯,因為他是存心背叛基督的。有些人猜測他只是想要耶穌在最高法院有個聽證會,但是聖經並不是這麼說的。當耶穌沒有如他們期望的成為許多猶太人所期待的大衛勇士時,猶大也許對耶穌失去了信心,他確實是個「沉淪之子」。
雖然基督在許多場合中都沒有預告祂自已的死亡,但祂的使徒似乎不完全明白耶穌必須要做的偉大及最後的犧牲為何。基督遭到背叛時,情況對他們來說變得非常危險,在基督復活並回來教導他們之前,他們也被分散且陷入一片混亂,不知道接著該怎麼做。在基督受罰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他們基本上只是嚇壞的旁觀者,完全沒有控制與影響事情的能力。

帶來法律者,受法律制裁

還記得基督在前生時是耶和華,或是YHWH,以羅興之子。祂是舊約中的神,也是在西乃山上曉諭摩西律法的那一位。摩西律法涵蓋了各方面的生活律法──宗教信仰及實踐、健康、財產權、家庭事務、甚至是以色列人的司法系統。但為了讓耶和華受到折磨及死亡,這司法體系一次又一次遭到破壞。

 

猶太人律法統治體制的最高議會或最高法院由七位成員及一位高級祭司(在當時此職位是從賣官鬻爵的羅馬人手中得到的)所組成,這些人在耶路撒冷會面(在猶太與以色列境內也有猶太人一般的法院),他們只會審理高級的案件。基督被帶到他們面前,接著被帶到羅馬官員,本丟彼拉多(耶路撒冷的巡撫),以及希律(代表加利利)面前。之所以安排這些審判團是因為耶穌是猶太人、受制於羅馬,也是一個加利利人。猶太法庭中,對耶穌的指控是褻瀆神,在羅馬法庭中的指控是叛國罪。最高議會並不能宣判死刑,羅馬統治者禁止執行這個判決的能力。

 

耶穌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1.最高議會為了要將基督定罪而違反了多項摩西律法。

2. 沒有任何的猶太法律程序是在晚上進行的;但耶穌是在夜間被逮捕並拷問的。

3. 大祭司被禁止私下質詢被告。被告總是會被提供一位「法庭上的朋友」。

4. 沒有人為基督辯護。

5. 最高議會不能提出控告。他們嘗試找一位原告,但是證人必須要意見一致。

6. 審判及行刑違反了踰越節以及除酵節的習俗。

7. 任何死刑都必須多等一天以確定被告是無辜或有罪的才能宣判。耶穌的審判全程不到24小時。

8. 最高議會不允許一致同意的統治。這是保護被告人的機制。我們不知道是否最高議會全體都有出席 ,但該次只有與基督敵對的人在晚間的時候被召來。

9. 沒有人被允許控告自己,所以一個人不能因為他的自白而成為有罪的。這條法律保護了被告不會因為自白而被刑求。一定要有第二個證人為這個被告的自白證明此罪行。

10.耶穌保持沉默,並沒有認罪。祂確實知道最高議會在做什麼。祂讓他們決定自己永恆的毀滅。

11. 最高議會在決定褻瀆神的名之前以叛亂起訴耶穌。他們可以自由地改變控告並且帶來雙方的證人。

12. 最高議會不能夠處決囚犯,他們捏造了叛國的指控呈給彼拉多,彼拉多發現耶穌是無辜的。

13. 最高議會把耶穌帶到彼拉多(猶太巡撫)面前而離開了他們自己的法院,根據法律,他們的審問是無效的。他們的權限僅限於掘石廳(Hall of Hewn Stones)內有效。

14. 他們必須撤換與被告有親戚關係或是與被告敵對的判官。這些判官想要殺死耶穌,因為他們恨祂並且忌妒祂吸引跟隨者的力量。他們應該要要求撤換掉自己並且退出審判。

15. 摩西律法為被告提供了各種方法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但耶穌沒有受到任何一項的幫助,祂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解。

16. 大祭司,也就是最高議會的領袖,不能做出任何肢體或口頭的表示認為被告是有罪的,但是在這個例子當中,大祭司打了耶穌一巴掌,大罵,並且撕毀祂的衣裳。

17. 這對基督的整個審判都是違法的。祂被違法地逮捕,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有犯任何罪。祂也在沒有任何逮捕令下被逮捕,並且在逮捕過程當中被虐待。審判是在晚上。夜間審判與他們自己的法律相違背。他們不去尋找真理,卻尋找假見證。他們在逮捕祂之前已在他們的心中將祂定罪。
耶穌被鞭打並被嘲弄,荊棘做的頭冠戴在祂的頭上,祂的衣服被不知名的羅馬士兵拍賣。祂被迫背負祂自己的十字架走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祂在髑髏山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釘上十字架

對基督的信心耶穌在星期四下午,踰越節正要開始時被釘死,就像被獻祭的羔羊在聖殿中被宰殺。約瑟夫斯告訴我們在西元前70年時(當時羅馬人圍攻並毀滅了耶路撒冷),大約有二十五萬頭羔羊在聖殿當中獻祭,代表了大約有二百五十萬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慶祝節日。因此,耶穌是在萬人空巷的時候被釘上十字架的。在當時有非常多的群眾在城市裡面及周邊。耶穌的審判和處決是在這熱鬧且歡樂的時刻發生的。

 

在那時是否有任何人因為太投入慶典而忘了耶穌的審判和處決呢?不太可能。耶穌因為祂的奇蹟而非常出名。祂在祂三年中的教導中獲得矚目。神給我們機會做自己的決定並且跟隨我們的目標,讓我們自己定罪或證明自己的清白。也就是說,為了基督被釘死十字架而責備所有猶太人是一個天大的可怕錯誤,然而在歷史上這個錯誤卻經常被提起。邪惡的猶太人領袖讓他們在人群中的同夥大呼:「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他們在開始到最終都是有罪的。那些愛和相信耶穌的人也被捲進他們無法制止的洪流中──這股洪流是神所允許的。

 

或許在耶穌生命中最困難的時刻是在十字架上,祂的父離開的時候。這是為了讓基督降到萬物之下最後的試驗,這樣祂才能幫助我們。祂為我們的罪和悲傷痛苦,但是祂當時尚未體驗過失去神的感受。而祂也必須要體會這樣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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