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文當中,主以最沉痛與生動的方式,讓我們了解贖罪的意義。祂告訴我們,祂會「賜華冠代替灰塵」。祂說「被囚的將被釋放」。祂會使「使曠野像伊甸、使沙漠像耶和華的園囿」。祂會帶領我們走出黑暗,進入光明。
誰不想要華冠或是鏈鎖鬆開呢?誰不想要生命中的沙漠成為綠意盎然的花園呢?對我們──已經極為適應墮落世界的人──來說,最難的部分是理解這件事。這個能夠給予如此厚禮的神是誰,而我對祂來說又占有何種地位,讓祂願意對我這個經常在塵埃與鎖鏈當中的人伸出援手呢?
這些問題的答案也許可以從贖罪中最慈愛與切身的樣貌裡找到答案。李海告訴我們:「我已永遠被圍繞在祂愛的臂膀中了。」尼腓在面對他的軟弱時,祈求道:「主啊,求您用您正義之袍圍繞我!」
我們都被環繞在祂的神聖臂膀當中,而贖罪本身則像是那圍繞著我們的長袍。當我覺得冷,而某個人幫我披上毛毯;或是當我難過,某個人安慰我的時候;又或是當我還小,某個人把我抱在懷裡,並安慰我的時候,我都會想到擁抱。
所有這些安慰的形象都在那裡,但是經文則延伸更遠。被主的正義之袍圍繞,我們的赤裸就被遮蓋住了。我們──脆弱又易受傷害,軟弱又充滿罪惡──被主的贖罪包覆了。
施洗約翰斥責人民時也響應了同樣的概念:「若你不接受我,你就不接受那位我差來作見證的;你也無法掩蓋你的罪。」(約瑟‧斯密──馬太,3:34)
赤身露體或穿衣蔽體?
赤身裸體或穿衣蔽體的概念貫徹所有經文。若我們赤身露體,我們就是在我們的罪當中。我們是最易受傷害的。當羅馬人想要完全羞辱一個犯人時,他們在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前會脫光他的衣服。主是讓我們穿衣蔽體的那位,而我們則是被祂自己的袍子──贖罪──所遮蓋。
為那些無衣蔽體的人披上衣物,其良善溢於言表,因為這些人若沒有受到遮蓋,很可能會死亡──祂們會受到魔鬼烈焰般的攻擊而受傷。
沒有比尼腓二書9:14更清楚說明在審判欄前的人性了。我們學到,若我們不悔改:「我們必完全知道自己所有的罪惡、不潔、赤裸;義人必完全知道他們的喜樂和正義,且要披上純潔,是的,即正義之袍。」
事實上,贖罪的希伯來文根源是kpr,這不僅僅意為「贖(罪)」,也有「覆蓋」的涵義。這個意思是覆蓋你的罪、除淨它們、忘記它們,與潔淨。
在中東,圍繞在脖子周圍的圍巾稱為keffiyeh,是一種覆蓋物。
休‧尼布理曾說:「最有趣的是阿拉伯文kafata,因為那是一個重大情況的關鍵。那是一種習俗,當一個人在沙漠中逃命,並尋求偉大族長的保護時,他會大喊:「Ana dakhiluka」,意思是「我是懇求您的人」,於是這位主人會將他袍子的邊緣覆蓋在這個人的肩上,並宣告他將受到他的保護。
「在摩爾門經中有一個例子,我們可以看見尼腓從追趕他的邪惡敵人手中逃脫。在危難當中,他祈禱主能夠為他清除道路、阻擋敵人,並絆倒他們。他到主前,懇求主:『主啊,求您用您正義之袍圍繞我!主啊,求您為我開闢道路,避開敵人!』(尼腓二書4:33)
「根據古代習俗,這位主人會將他袍子的摺邊放在這位跪在地上的人(kafata)的肩膀上,以示回應。這將他置於主的保護下,免受敵人傷害。正如阿拉伯族長仍舊會做的一樣,他們互相擁抱;主人為他留了一個地方(見阿爾瑪書5:24),並邀請他在他旁邊坐下──他們和諧相處。」
受到披覆的聖約祝福
受到贖罪披覆這難以言喻的恩賜,是聖約的祝福。有非常多的例子。
當亞當與夏娃違誡時,他們發現他們赤身露體。之前只不過是天真無邪的狀態,現在變成知道這可怕缺陷。赤身露體現在變成遠離贖罪的意思。他們赤著身子而不受保護,一旦他們發現他們的赤裸,主就以祂的贖罪為他們遮蓋。
在基督的一生中,我們看見在格拉森一位可憐的瘋子,他怒氣沖沖、胡言亂語,也被鬼附身。路加也告訴我們一件重要的事:那個人沒穿衣服。「耶穌上了岸,就有城裡一個被鬼附著的人,迎面而來。這個人許久不穿衣服、不住房子,只住在墳塋裡。」(路加福音8:27)
然而,後來當鬼被驅走、他痊癒後,我們看見這位曾經被鬼附身的人:「坐著、穿著衣服、心裡明白過來」。(馬可福音5:15)
在拉曼人與尼腓人之間的戰爭中,摩羅乃讓他的人民穿上甲冑,以保護他們。而相對地,拉曼人則是沒有任何保護的。他們是赤著身子的。這裡的重點不是要展現摩羅乃非常聰明,而是要展現尼腓人在穿著衣服──就像被贖罪保護一樣──的同時,拉曼人是赤身暴露的。
「他們赤著身,光著頭暴露在尼腓人銳利的劍下;是的,看啊,他們被刺穿和被擊中後,很快地倒在尼腓人的劍下;他們就如摩羅乃的士兵所預言的那樣,開始被掃除。」(阿爾瑪書44:18)
那些與主在聖殿中立下聖約的人,都穿著加門。這是將贖罪披覆在身上的象徵──而穿著它,就像被圍繞一樣,會一直在你的生命中保護著你。
相較於過著我行我素的生活,久久一次倚賴贖罪,清理乾淨之後就揚長而去。贖罪並不是短暫傷口的藥膏。
在聖約當中,你是被主的臂膀抱著的。你在贖罪當中是一直被記得的。不要忘記,你跟祂在你的救贖與永恆生命中是夥伴關係。我回到祂的面前不只是我自己的事而已。神和我有一個計畫,那就是我自己。
經文充滿了披覆的比喻。我們要穿戴神的軍裝。「並讓這些,您所膏抹的,披上救恩,讓您的聖徒因喜樂而高聲歡呼。」(教約109:80)
主「以威嚴為衣穿上」,祂「以能力為衣」。天上使者都穿著衣服。在我們死後,我們也會「穿上」復活的身體。
你能想像以贖罪著衣這極大的特權嗎?當我們都穿著贖罪時,我們才最終被祂的雙臂圍繞、身處這神聖擁抱當中──而且永不分離。
原文出處:What is the Most Loving Image of the Atonement?,作者為Maurine Proctor。
Erin 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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