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行動

愛是一種行動

幾個禮拜前,我和我家人有機會在教會的主要聚會上演講。我們的主題是愛,一個看似簡單卻有許多面向的題目。我的小乖乖分享了什麼是對他最重要的事,他講的很好。他現在熱衷於所有的電子物品,特別是把它們拆開。那5歲的幼小心靈是如此著迷於煙霧探測器,那總是讓我抓狂。   我們要如何表示愛?...
為什麼這個信仰需要我遵守誡命?

為什麼這個信仰需要我遵守誡命?

若我們願意去做神要我們做的事,這也是愛祂的表現。   誡命是什麼? 一般人對誡命這兩個字似乎很陌生,「誡」有警告、勸勉的意思;「命」有上級對下級的指示的意思,也就是命令,但加在一起,「誡命」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常有人會覺得為什麼我們的神有這麼多的規定,星期日要去教堂聚會,而且一去就是兩小時;不能抽菸、不能喝酒、不能喝茶、不能嚼檳榔;要將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出去;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同居當然也是不可以的……。怎麼信個教,有這麼多責任義務要遵守?為什麼神不能讓我們自由自在地按自己內心的渴望行事就好了呢?...
祂先愛我們

祂先愛我們

「弟兄姊妹們,全永恆中最大的一條誡命是我們要盡心、盡能、盡意、盡力地愛神,這是最大的一條誡命;但全永恆中最偉大的一項真理,就是神愛我們,祂是盡心、盡能、盡意、盡力地愛著我們。」──傑弗瑞‧賀倫長老 賀倫長老啟發人心的見解呼應了約翰一書所說的:「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個「先」的概念很重要,一字之微言闡明了誡命的本質和其彰顯的意義。 想想看,什一奉獻是我們給神我們的十分之一,還是把神給我們的十分之九留下來,還祂一分? 想想看,守安息日是我們給出七天中的一天,還是我們佔有其餘的六天,把剩下的那一天還出?...
分享福音,一鍵搞定

分享福音,一鍵搞定

我永遠不會忘記神打開我的雙眼的那天。 2015年10月1日,美國奧勒岡州的某個社區大學遭受槍擊。好幾個目擊證人說槍手問學生們是不是基督教徒,如果他們回答是,槍手說他會送他們回去見神。 這件可怕的事令我沉思:如果我就站在槍口前,我會怎麼做? 我發現我會很害怕,害怕挺身而出、害怕發表意見、害怕冒犯別人、害怕被恥笑、害怕自己與他人不同。 我發現雖然我對神有著深刻的愛,但我卻因為恐懼而不曾分享過這愛,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
我們和神的關係中最大的障礙

我們和神的關係中最大的障礙

在我覺得生活中我和神的關係很好的時候,我會覺得自己絕對不會失去或切斷這樣的關係,因為我不可能會這麼做,因為一切都很美好!但是有時候我卻覺得我和神的距離很遙遠,我甚至忘記和神之間的關係是什麼樣子。 理論上我應該要渴望和神擁有親密的關係,我知道祂也想要和我有個緊密的連結,但為什麼有時候卻看似這麼困難?我該如何時常保持與神的緊密關係呢? 在浪子回頭的故事中,浪子離家後「任意放蕩、浪費」地花光他繼承的家業,後來他在醒悟中回家找父親,但他害怕自己不夠配稱回家。回到家後,他的第一句話是:「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見路加福音1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