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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耶穌得受如此多的苦?

週六, 八月 1st, 2009

耶穌生命的終期非常地艱難,祂遭遇迫害並在最緊要的時刻受到許多曾經敬愛祂的人的遺棄,在客西馬尼園裡,祂承受著遠遠超乎我們所能想像的痛苦,接著祂更痛苦地死在十字架上,為什麼這種種的境遇是必要的呢?

一位主的使徒,傑弗瑞‧賀倫長老,在最近的一場演講上談到這個議題。

他談到救主人生最後幾天所面臨的挑戰,像是政治首長知道祂的清白卻仍判祂有罪、遭到祂所揀選的其中一個門徒的被叛、當祂強忍著異常的痛苦時,祂的門徒們卻睡著了,再來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

“現在我要很謹慎地、甚至極為虔敬地來談在這趟通往贖罪的孤獨旅程中,可能是最艱難的時刻。我要說的是那段最後的時刻;儘管耶穌在心智和體能上已為此作好準 備,但情感和靈性上卻可能仍在祂意料之外──臨終前因天父離去而陷入無比絕望的痛苦深淵,那時,祂在極度孤單的情況下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 我?」”

“即使祂已料想到終將失去世人的支持,但對於天父離去一事,顯然祂仍無法理解。祂不是對門徒說過這樣的話嗎,「看哪,時候……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 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父〕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祂所喜悅的事」?”

“我整個靈魂十分確信並向你們見證,祂的確完完全全令祂的父喜悅,而完全的父在那個時刻並沒有離棄祂的兒子。實際上,我個人相信,在基督塵世的傳道過程中, 在此痛苦難當的最終時刻,天父可能與祂的兒子再接近不過了。然而,神子無與倫比的犧牲必須徹底完成,而且是自願、孤獨地完成,因此父暫時從耶穌身邊取走祂的安慰之靈,也就是祂親自蒞臨的支持。但此事是必要的,事實上也是贖罪意義的核心所在,即這位從未口出惡言、也沒有犯錯、或碰觸不潔事物的完全的神子,必須知道世人──我們所有的人──在犯罪時內心的感受。由於祂的贖罪是無限而永恆的,因此祂必須體驗屬世上和屬靈上的死亡是什麼滋味,去感受當聖靈遠離一個 人、令人感到完全孤單、悲慘和絕望時是什麼滋味。”( “無一人與他同在”十二使徒定額組 傑佛瑞‧賀倫,2009年4月總會教友大會) http://lds.org/conference/talk/display/0,5232,23-53-1069-27,00.html

耶穌受苦的目的是為了要使祂能夠了解我們這些遠稱不上完美的人的經歷。在末後的日子,耶穌將會是我們的辯護者及審判者,要合宜地盡到這項責任,祂將需要了解我們所承受的,祂不曾犯過罪,所以祂沒有因親身經歷而知道何謂因罪受苦,祂從未經歷過因為自身的抉擇而了解到何謂被神離棄。

摩爾門教教導每個人都有資格獲得基督的靈,而那些受洗的人們可以獲得聖靈的恩賜(聖靈的影響力可觸及受洗前的人們,但不同於受洗後影響人的方式,那時這力量是一份恩賜而非單單僅是影響力了。) 然而,聖靈不能與邪惡共存,那些故意選擇罪惡並不理會聖靈警告的人將獨自面對接蹱而來的後果,耶穌基督從未經歷過沒有神及聖靈在旁安慰及引導的孤單感受。在祂塵世的最後的時刻,祂獲得了這般的經歷,祂獨自被高舉在十字架上,沒有任何人能夠比祂腳下的地面更接近祂,沒有天使像在客西馬尼園般給予祂力量,這一次,在一短暫的時刻,祂是完全地孤單一人。

耶穌基督降生於世,從嬰孩長為成人,而非僅是從雲彩中下降停留一小段時間,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如此祂可獲得經驗並逐漸了解何謂身而為人,當祂歷經凡人之軀的挑戰,當祂面臨飢餓、悲傷、憂慮和喜悅,祂能更佳地了解我們的生命和動機,祂也較能了解我們所遭遇的考驗和誘惑,這經歷給予祂完全的瞭解和憐憫,祂需要這些才能知道如何公平地審判我們。

祂自願承受痛苦是給我們的一件禮物,那是祂為了祂的兄弟姊妹所作的偉大和富永恆意義的其中一個行為。

為何我應該信賴神的智慧?

週六, 八月 1st, 2009

想要掌控自身的生命是人類的天性,將影響我們生命的決定權交在他人手中可謂相當恐怖,然而,我們看這世界的眼光是很有限的,我們不可能看到久久之後會發生的事。

經文中包含許多不得不信賴神忠告的人們的故事,即使當時忠告者的智慧並非顯而易懂,正如常被提到的挪亞方舟的故事,挪亞在建造方舟時並沒有下雨,住在他所居住的地區的挪亞,甚至極有可能無法想像洪水究竟是什麼模樣。

聖經裡談到一位來自撒勒法的寡婦。先知以利亞在一場旱災饑荒中,受神吩咐前往撒勒法,神跟以利亞說祂已指示那裡的一位寡婦供養他,當以利亞找到她並向她要水和餅時,她回答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  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內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列王記上17:12)

即使神已指示她為先知提供此餅,相信在她的腦後亦曾有過某種程度的顧慮,她甚至沒有足夠的食物來照顧自己或她的孩子,然而她卻被要求去供養先知,為什麼他不是去找比這位婦人更寬裕的人呢?

以利亞向她保證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做吧!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列王記上17:13-14)

該名寡婦當下要作個抉擇,她是否應該作出似乎是合情合理的決定呢?也就是先照顧她和她的兒子,請先知去找比他們景況更好的人,畢竟他們所剩無幾;或是…她應該信賴先知所給的應許,也就是說,來自神的應許呢?

值得注意的是,以利亞給她一個很具體的吩咐–先給他食物,然後她和她的兒子再食用,這位寡婦在照顧她自己和孩子前就得必須先運用對神的信心,她那時並沒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先知所言不假,對她而言,那正是展現忠信的時刻–她必須決定她是否對先知有見證,對由神而來的個人啓示有見證,而她因此願意服從。

她作了怎樣的抉擇呢?她並沒有數天及數個時辰的時間進入房內祈禱來作個決定,她有的僅是片刻的時間來作個將會影響她日後生命,甚至她永恆生命的決定。

15 婦人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

16 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僅憑著片刻時間的思量,這位寡婦在這似乎完全不可能的情況下,選擇信賴神的智慧,她的人生並未從此輕省或沒有困境,但因為她信賴了神,她和她的孩子得以倖存。

憑著我們世俗狹隘的眼光,我們真的無法預測長久以後某個情況的可能性,表面上,失去一份工作看似一場悲劇,但隔年,失喪工作的人可能成功地發展了屬於自己的事業,並回過頭看,慶祝自己失業的那天,在困境的當下,眼前不見任何祝福,然而一年後,這人看到這困境激勵了他去做自己所喜愛的事。

神差遣我們來到世上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叫我們獲得經驗並學習如何抉擇,祂知道憑著我們有限的眼光,我們在作選擇時會遇到困難,因此祂給我們資源使用,以通過人生的考驗,祂給予我們祈禱並獲得個人啓示的能力,這可在我們在作艱難的選擇時引導我們。

每個人打從出生便擁有基督的光,這光透過耶穌基督從神那裡而來,它向我們作證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對的,有時人們稱此為良知,它確實是基督的光輕聲低語地告訴我們正確、應作的事。當一個人決定要尋找神的真理,選擇該加入的教會時,是耶穌的光,而非傳教士或一個朋友,用一種讓人無法否認的方式告訴那人什麼是真的。

當某人經由持有適當權柄的聖職持有人施洗時,他便有資格獲得聖靈的恩賜。摩爾門信仰教導每一個人須由持有權柄的人來施洗,洗禮後的當天或是不久後的一個時間,那人則被證實為教會的教友,聖職持有人會將他們的手按置在新歸信者的頭上,宣佈他成為一名教友,然後命令他接受聖靈的恩賜。

聖靈的恩賜使教友一直擁有聖靈與他為伴,只要他生活配稱,聖靈無法在邪惡的地方存在,所以當一個人漠視那提醒他離開一個不好的情況或阻止他做不好的事的靈感的話,便會發現他得獨自面對隨之而來的結果。

聖靈的引導使我們在每個情況皆能獲得神的智慧,當我們面臨一個抉擇的時刻時,聖靈會告訴我們神希望我們怎麼做,當我們遵循那建議,不管是來自基督之光或來自聖靈,我們應該注意那結果,雖然有些結果可能很多年都不明顯,甚至神的旨意可能是施惠於他人勝於施惠於你個人,然而我們常可在所獲得的建議上看到神的智慧,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會幫助我們學會信賴神並跟隨祂的指示,甚至在我們有限的眼光看起來不合理的情況下。

耶穌會犯錯嗎?

週六, 八月 1st, 2009

耶穌有可能犯過罪嗎?假若他不能犯罪,那麼試探又有何存在的意義呢? 曾被天父所創造的每個人,包括耶穌基督,都被賦予道德自由選擇權的這份禮物,也就是有作選擇的權力。我們從救主而來的禮物是祂心甘情願給的,而這亦是此份禮物必要的一個部份,這表示當撒旦試著要誘惑祂時,耶穌確實可以屈服於那試探。神知道當祂派遣耶穌時,祂的兒子不會犯罪,但耶穌若選擇要犯罪的話,祂是有那能力作到的。 摩爾門教先前的一位先知,豪惠‧洪德,在擔任先知前曾講演過此主題,當時被稱為洪德長老的他說:「要記住耶穌有能力犯罪,祂要是犯了罪,那麼救恩和生命的計畫便會挫敗,但祂固守真誠,要是祂不會有屈服於撒旦誘惑的可能性是零的話,那麼就也不會有真正的試探考驗,最終的結果也非真正的勝利,是祂來此捍衛和確保人類的自由選擇權,祂必須保有犯罪的能力,並用意志加以控制,正如保羅所寫:『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書5:8) 而『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祂是完美無罪的,並非只是祂必須如此,而應該說是因為祂清楚地、堅決地想要如此,就如教義和聖約所記載的,”祂受試探但不予理會”(教義和聖約20:22)。」(1976年11月旌旗第17頁,豪惠‧洪德”基督的試探”) 選擇權在神給我們的計劃中是極為重要的一部份。摩爾門教義教導我們在出生前,神創造了我們的靈魂並准許我們在那時與祂同住,我們在那有選擇權及我們的個性,我們的成長及發展始於那裡。有些人選擇比其他人更正義,就如現今世上的人們一樣。當該是我們來到這世上的時候時,神向我們解釋祂的計劃,我們將會獲得身體及家庭,但不會記得在天上的生活,我們必須要尋求真理,接受它,獲得信心並依循真理生活,生命會是一個考驗,因此,我們常會犯錯和犯罪,由於公道要求完美,而那是凡人無法靠自身的力量達到的,神因此賜給我們一位救主,祂出生於人與神的結合,祂會過著完美的一生,祂會自願為我們的罪而死。 路西弗想要這份差事,但他一心只想要推翻神的計畫,他沒有意願為我們的罪而受苦,而他的盤算是剝奪我們的選擇權,我們來到世上只不過是傀儡,他要控制我們每個行動和每個思想,使我們不可能犯罪,使得這場考驗不具意義,如此一來,我們都被保證有權回到神的身邊,然而路西弗將不用因我們而受苦,畢竟沒有罪需要償贖,這是一個自私的計劃,而大部份的我們都拒紹了。耶穌基督自願成為我們的救主,且歡喜地為了我們接受神的計劃,因為祂愛神和愛我們,祂願意忍受在客西馬尼園裡及十字架上所受的苦,祂明白選擇權對我們在世上的經驗是很必要的,並沒有試著取走那權力,祂也知道這選擇權對祂個人在世上的經驗亦是很必要的,祂必須要經歷生命中的考驗和試探,並展現祂的能力及意願來避免試探和妥善應付困境。只有這樣子祂才能了解我們所遭遇的,也只有透過祂心甘情願的犧牲才能成就贖罪,這是一份必須心甘情願給的禮物。 祂所遭遇的試探是我們在自身生活所遭遇的各種試探的鏡子,祂已洗禮並禁食四十天,這使祂軟弱。當身體軟弱時,我們會發現要抵抗誘惑是更為困難。 洪德長老引用另一位前教會領袖,大衛‧麥基奧的話說:「分析它們,你將發現差不多每三個誘惑當中就有一個會使你我沾污,撲向我們的可能小至 (1)食物的誘惑; (2)屈服於驕傲、時尚與虛榮心,這些遠離神的事物;或者是 (3)情慾的滿足,或對世上財富、權力的渴望。」接著他說:「誘惑何時來到呢?為什麼它們在我們與人聚會時迎向我們、在婚宴時迎向我們、在政治事務上迎向我們、在生意往來,公司裡及成立企業時,以及我們應對生活中所有大小事物時迎向我們,這些暗中為害的影響力確實發揮了作用,所以,當這些影響力向個人的良心顯耀時,我們要竭盡心力地來捍衛真理。」(大衛‧麥基奧,教友大會報告,1911年10月,第59頁) 耶穌眼睛專注於永恆的目標上,而非短暫的誘惑,因此得以維持祂完美救主的聖約角色,除了彰顯祂個人對福音及對祂所處的角色的全心奉獻外,祂也樹立了榜樣讓我們效法。我們會在自己的人生中遭遇相似的挑戰,雖然我們可能不會見到撒旦直接地站在我們面前,但我們必須在撒但存在的較微妙的形式中,學會辨別他和他的誘惑,並且培養自身的力量、勇氣和永恆的眼光,來杜絕撒旦的影響力。

聖經不是說沒有人曾見過神嗎?

週五, 七月 31st, 2009

人能見到神的教導使得摩爾門教與眾不同。當約瑟斯密十四歲時,他開始關心如何選擇該加入的教會,有天當他在研讀聖經時,他找到了答案,在救主親兄弟所撰寫的雅各書第一章第五節當中,教導了人們若要尋求智慧時,應當請求神的幫助。約瑟視此為唯一可以獲得答案的方法,因為唯有神值得信賴並告訴他真相,先前在他所住的地區的諸多牧師們曾給他太多不盡相同的指示了。

約瑟前往樹林並開始祈禱,經過一段時間後,父神和耶穌基督二位同時向他顯現,父神向約瑟介紹耶穌,而耶穌指示約瑟不要加入當時世上的任何一個教會,因為它們都不完全。約瑟遵循那吩咐,並在稍後當他成年時,一位天使教導並準備他來協助復興福音於地面上。

凡人見到神是可能的嗎?聖經中多次紀載到凡人,通常是先知,見到神。就讓我們來看看幾個例子。

耶穌死後,司提反被選為協助使徒們的工作。然而,由於他的見證和信心,他激怒了很多人,於是遭獲逮捕並被指控褻瀆。儘管遭到不實的控訴,司提反不但拒絕為自己辯護,反而馬不停蹄地繼續傳播福音,他的面容有如天使,而神與他同在。

55 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 神的榮耀,又看見穌站在 神的右邊,

56 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 神的右邊。」(使徒行傳 第七章)

司提反因見證自己看見神和耶穌而被眾人用石頭打死。一直以來,世人普遍沒能接受那些見證自身神聖經驗的人們。

在與一位來自神的使者摔跤後,雅各也見著了神。

30 雅各便給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意思說:「我面對面見了 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創世紀三十二章)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見到了神。

9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

10 他們看見以色列的 神,他腳下彷彿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

11 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們觀看 神;他們又吃又喝。

(出埃及記二十四章)

之後,摩西見到神的尊榮,然後見到祂的榮耀但非祂的臉。(出埃及記三十三章) 所羅門兩次見到神仍背棄祂,;以賽亞也曾見到神,那時他因不潔淨而緊張,神的僕人於是潔淨自己的罪。

僅管聖經裡多次記錄到見到神的人們,然而有一節經文說到:”從然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 這節經文有時被用來企圖質疑摩爾門教中對約瑟斯密見到神一事的教導。然而,若我們閱讀該福音書的第六章,我們發現對此陳述的解釋: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 神來的,他看見過父(Not that any man hath seen the Father, save he which is of God, he hath seen the Father. 約翰福音6:46),換句話說,你必須要具有靈性並且配稱才能得見神。約瑟斯密教導約翰福音1:8適切的翻譯是:你只有在受到聖靈的強化時才能見到神。耶穌對此主題提供了額外的洞見,祂教導:”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路加福音10:22)

在過去的歷史上,神僅將自己顯示給少數的人們,但祂在重要的時刻向那些配稱的人們顯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