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祈禱,耶穌教導了什麼?
週二, 八月 12th, 2008<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對於拿撒勒的耶穌,<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新約的作者們提供了最早可信賴的資訊,他們記載道耶穌在他生活中時常禱告,特別是在他傳道期間重要的時刻(路加福音5:16;9:28)。
此外,四福音書亦提供關於耶穌對祈禱的教導:”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加福音11:9-10),這是一個何等佳美的承諾,適用於每刻、每時、每日,然而這顯少為人所強調,或許對某些人則是過少去審思及實踐。
祈禱是我們與神和救主培養個人關係的方式,藉此,神始能提供額外的協助,而這協助是祂慷慨地想要給予人們的。祈禱是通往神之大能、觀點及平安的導管,是治癒驕傲的解藥,因為當我們藉著救主的功勞,並尊稱救主的大名祈禱時,祈禱直接表述了我們對救主及祂的犧牲的仰賴。
在耶穌所作的許多比喻之中,有個常被稱為”不義之官的比喻”,其中耶穌教導”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18:1),在這則比喻中,一名婦人伸冤要求賠償,在她不厭其煩地懇求下,終於獲得法官的回應。我們被鼓勵要不間斷地祈禱,了解神清楚祂為何在其所選定的時間給予回應,並且祂的時間表是完美的。在某些情況下,當我們的意願與神的旨意相符時,其他步驟將會作工來影響我們的生命,而答案將會在對我們最有助益及能對他人提供最大靈性醫治力的時候到來。
緊接著這個比喻,耶穌說了另一個”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路加福音18:9-14),在這令人難忘的比喻中,耶穌要求聽者們自問其禱告的動機;這指出單是禱告本身並不具意義,而是我們內心的狀態才是決定祈禱是否有效的關鍵。
在耶穌最後一次造訪耶路撒冷期間,他稱猶太人生活習俗的中心–聖殿為”我的殿”,並指它應被”稱為萬國禱告的殿”(馬可福音11:17)。馬可也記道耶穌教導”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11:25),耶穌另外補充要信徒們不應”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馬可福音12:40)。
馬太的紀錄對耶穌關於祈禱的教導亦提供相似的概述,”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馬太福音6:5),耶穌繼而補充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馬太福音6:7),這教導與耶穌之前在”不義之官的比喻”裡教導男女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有著些微的差別。
耶穌與其門徒相處的最後一晚時,他告訴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路加福音22:40),稍後,當他發現使徒們睡著時,他又再次強調說:”你們為什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路加福音22:46)。
耶穌藉著榜樣及戒律教導人們禱告的重要性及神垂聽並回答禱告,除此之外,耶穌亦教導假若一個人要因祈禱而獲祝福的話,那麼與神交談時,合宜的態度及純正的動機是極為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