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耶穌是基督’ Category

在今日尋得彌賽亞

週四, 十月 9th, 2008

<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當世間男女發現真正的彌賽亞時<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他們找到的是什麼?尋得彌賽亞是所有發現當中最偉大的。假若我們來討論與彌賽亞耶穌有關的事中,哪一件是最重要的,那會是什麼呢?假若我們今天回家到家人的面前並對他們說:「我們已找到彌賽亞了!,我們會述說關於祂的什麼事呢?關於他的事中,哪一件是最重要、我們可告訴他人的呢?會是祂的身高或體重、祂的髮色、祂衣著的款示、祂聲音的語調嗎?任何關於耶穌的事都是重要的,任何真實的細節或概念都將值得了解,但在關於祂的事中,那一件是最要緊要去查明的呢?我可憑我個人的觀點來回答此問題,但首先讓我們從經文所說關於祂的事中取得些提示。

我想約翰福音3:16概括了此問題的答案:”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雖然此為一核心觀念,然得花上許多工夫的研讀來了解這節經文的意義。我會告訴您我從經文及聖靈的低語所學到並發覺到關於彌賽亞的事。關於耶穌基督最偉大的訊息就是祂已克服死亡-靈性及肉體兩者的死亡,祂確實是世人的光及生命 (教義和聖約10:70)

在接下來的經中文,我們獲得關於救主救贖角色的明白談論:

來自保羅的談論:”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2)

來自雅各(古代美洲先知)的談論:

那位偉大的創造主必須在肉身中臣服於世人,並為所有的人而死,好使所有的人都臣服於祂。

因為死亡已臨到所有的人,為了實現那偉大創造主的慈悲計畫,就必須有復活的大能,而復活必須經由墜落才臨到世人,墜落則是經由違誡才來到;因為人已墜落,就被剪除,與主隔絕。

因此,必須有一種無限的贖罪,若沒有這種贖罪,腐朽就不能穿上不朽。那麼,臨到世人的第一次降罰就必無盡期的持續下去。果真如此,這肉體必躺下,腐爛,化為塵土,不再復生。

神的智彗,祂的慈悲和恩典啊!因為看啊,如果肉體不再復生,我們的靈必臣服於那位自永恆之神面前墜落的天使,成為魔鬼,不再起來。

我們的靈就必和他一樣,成為惡魔-魔鬼的使者,與神隔離,與謊言之父為伍,像他一樣悲慘(尼腓二書9:5-9)

我們明白耶穌用祂寶血來償債,使得慈悲可以滿足公道的要求嗎?沒有其他人、沒有人類能夠救贖我們;救贖僅可經由神而來,就如艾繆萊克(古代美洲先知)所說的:

「現在看啊,我要親自向你們見證這些事情是真的。看啊,我告訴你們,我確實知道基督必定會來到人類兒女當中,承擔祂人民的過犯,贖世人的罪;因為主神說過了。

贖罪是必定要完成的;因為根據永恆之神的偉大計畫,必須完成贖罪,否則全人類必難免滅亡;是的,世人都頑硬,是的,都已墜落迷失,除非透過那必須完成的贖罪,否則世人都必滅亡。

必須有一次偉大而最後的犧牲;是的,不是人的犧牲,不是走獸的犧牲,也不是任何一種飛禽的犧牲;那必不是人類的犧牲,必須是無限而永恆的犧牲。

沒有任何人能犧牲自己的血來贖別人的罪。若一個人殺了人,看啊,我們公正的法律會取他弟兄的命嗎?我告訴你們,不會。

法律卻要殺人者的命;所以凡缺乏無限贖罪的,都不足以抵世人的罪。

因此必須有一次偉大而最後的犧牲;然後將有,或者說必須有流血的終止;那時摩西律法必被成全,是的,一點一畫都必成全,絕不廢去任何部份。

看啊,這就是那律法的全部意義,每一點都指向那偉大而最後的犧牲;那偉大而最後的犧牲將是神的兒子,是的,無限而永恆」(阿爾瑪書34:8-14)

這對我們有何意義呢?這表示我們與彌賽亞的關連並非可有可無或隨意的,而是極為必要的。

亞常墜落後,所有人都得遭受兩種死亡-靈性上與神隔絕和肉體的死亡,我們都已受到那第一種的隔絕,而我們也毫無例外地都將遭受肉體的死亡,我們因此都由於亞當的墜落而受制於死亡。我們一定要了解到耶穌若要成為彌賽亞,他一定要是神聖的,必且他要是神真正的、血統上的兒子,如此才不致於像其餘所有人類般受制於死亡和罪。要不是他是神的獨生子,他必定沒有能力和資格為亞當的墜落和我們個人的罪來償債。無限的救贖需要經由一位神的生命、死亡和犧牲而來,而不是一個普通人的。

救恩計畫也同樣地真實。亞當曾是時空中一位活著的人物,假若我們知曉其墜落的細節,它將會真實到我們可以在日曆上指出他墜落的時間,若我們知曉這些細節,我們也可在地圖上標記出他吃下禁果的地點。

就同樣的道理來看,耶穌基督的贖罪在時空中亦是如此地重要和必要,若我們有相關的實情,我們可以在日曆上指出祂的生日、祂在客西馬尼園受苦的日期、祂死亡的日期和祂復活的日期,相同地,我們可在地圖上標記出祂出生、受苦、死亡和復活的地點,這些都是發生在史上某地的事件。這是我所尋得的彌賽亞,而我相信這是這世界最偉大的訊息,這亦是約翰福音3:16之訊息的擴充。

當那個早晨來臨時,我們當中的任何人以完美的身體和靈魂,復活、被潔淨並擁有永生地站在神前,我們於是將會知道當今日我們說我已找到彌賽亞!”,我們僅知道部份的意義,然那天,我們將會知道這句話的所有的意義。

Robert J. Matthews, Spery Symposium Classics, The New Testament, Deseret Book Company &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2006, p. 133-36.

耶穌的死,猶太人要負全責嗎?

週二, 十月 7th, 2008

<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不是的。耶穌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而此酷刑是羅馬人的刑罰,而非猶太人的刑罰。此外,別忘了耶穌自己本身也是一位猶太人,他的母親和門徒也全都是猶太人,他們當然無須為耶穌的死負責。有為數眾多的猶太人居住在加利利猶大以外的地方,他們從未見過或聽說過耶穌,他們顯然亦無須為耶穌被判死刑而負責,他們終其一生未曾對此事件說過任何話或有任何的了解。大部份一世紀時的猶太人對耶穌的生平和傳道完全沒有概念,因此,他們與他的死無關,所以他們無須為少數人的行為而負責。(猶大將耶穌交給前來拘捕的差役,而他們將耶穌交給大祭司該亞法,他便將耶穌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他則將耶穌交給羅馬的行刑小隊)。另外生活於一世紀前後的猶太人當然與這很久以前註定發生在星期五的慘劇無關。加利利猶大,許多猶太人很認同耶穌賜予那最少、最後和迷失的人們的訊息,這讓他的敵人唯恐聽到他話語的猶太民眾跟隨他(馬可福音14:1-2)。許多見到耶穌的猶太人認為他是位正義的教師、醫治者,甚至是位先知(馬太福音16:13-14),其他人則信他為受人期盼已久的受膏抹的僕人-彌賽亞,即使是在耶路撒冷的猶太教領袖當中亦有人們相信耶穌受神派遣而來(見約翰福音19:39;參照約翰福音3:1)

在耶穌逝世後,許多猶太人繼續認同他的訊息並成為忠誠的信徒(見使徒行傳2:41;4:4)。最後,完全由猶太人所組成的基督教教會向外邦人開啓了大門(見使徒行傳第10),這些加入教會的外邦人由於人數眾多,最後在一世紀末成為教會裡的多數。

只是在很久之後,外邦人的基督徒開始怪罪整個猶太民族,忘了所有在福音書裡他們所景仰的英雄女傑都是堅信耶穌是猶太彌賽亞的猶太人,(例如:西門、亞拿、抹大拉的馬利亞、施洗約翰、馬大和拉撒路),這些外邦人也忘記耶穌自己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

新約全書並沒有將整體的責任歸咎於羅馬人、外邦人或猶太人。它道出了一位殘酷的羅馬巡撫和猶太人領袖的故事,這些人數頗少、相互勾結的猶太領袖共謀剷除耶穌,因為他在一世紀時居於加利利猶大地方的猶太人當中頗受歡迎。

關於祈禱,耶穌教導了什麼?

週二, 八月 12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對於拿撒勒的耶穌,<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新約的作者們提供了最早可信賴的資訊,他們記載道耶穌在他生活中時常禱告,特別是在他傳道期間重要的時刻(路加福音5:16;9:28)

此外,四福音書亦提供關於耶穌對祈禱的教導:”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加福音11:9-10),這是一個何等佳美的承諾,適用於每刻、每時、每日,然而這顯少為人所強調,或許對某些人則是過少去審思及實踐。

祈禱是我們與神和救主培養個人關係的方式,藉此,神始能提供額外的協助,而這協助是祂慷慨地想要給予人們的。祈禱是通往神之大能、觀點及平安的導管,是治癒驕傲的解藥,因為當我們藉著救主的功勞,並尊稱救主的大名祈禱時,祈禱直接表述了我們對救主及祂的犧牲的仰賴。

在耶穌所作的許多比喻之中,有個常被稱為不義之官的比喻”,其中耶穌教導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18:1),在這則比喻中,一名婦人伸冤要求賠償,在她不厭其煩地懇求下,終於獲得法官的回應。我們被鼓勵要不間斷地祈禱,了解神清楚祂為何在其所選定的時間給予回應,並且祂的時間表是完美的。在某些情況下,當我們的意願與神的旨意相符時,其他步驟將會作工來影響我們的生命,而答案將會在對我們最有助益及能對他人提供最大靈性醫治力的時候到來。

緊接著這個比喻,耶穌說了另一個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路加福音18:9-14),在這令人難忘的比喻中,耶穌要求聽者們自問其禱告的動機;這指出單是禱告本身並不具意義,而是我們內心的狀態才是決定祈禱是否有效的關鍵。

在耶穌最後一次造訪耶路撒冷期間,他稱猶太人生活習俗的中心聖殿為我的殿”,並指它應被稱為萬國禱告的殿”(馬可福音11:17)。馬可也記道耶穌教導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11:25),耶穌另外補充要信徒們不應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馬可福音12:40)

馬太的紀錄對耶穌關於祈禱的教導亦提供相似的概述,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馬太福音6:5),耶穌繼而補充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馬太福音6:7),這教導與耶穌之前在不義之官的比喻裡教導男女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有著些微的差別。

耶穌與其門徒相處的最後一晚時,他告訴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路加福音22:40),稍後,當他發現使徒們睡著時,他又再次強調說:”你們為什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路加福音22:46)

耶穌藉著榜樣及戒律教導人們禱告的重要性及神垂聽並回答禱告,除此之外,耶穌亦教導假若一個人要因祈禱而獲祝福的話,那麼與神交談時,合宜的態度及純正的動機是極為重要的。

需要一位救贖主

週三, 七月 23rd, 2008

所有的人類在前生即以靈體的狀況生存著,為了使他們能獲得塵世經驗,神創造地球。人類尚是靈體時便已蒙得選擇的權力;神的計畫使他們降世時能生而自由,繼承了在塵世中能為他們自己自由選擇和行動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神的兒女會遭遇著善惡兩種影響力,會受試探、考驗、驗證,以「看他們是否將做主,他們的神,將吩咐他們的一切事;」(無價珍珠,亞伯拉罕3:25)這對他們的永恆進步是絕對重要的,自由選擇權在此種考驗中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永恆之父非常瞭解,祂的屬靈兒女的性情和才能各不相同;甚至太初,祂便以祂那無限的預知洞察到,在塵世這訓練場所中,祂的兒女有些會成功,有些會失敗;有些會忠信,有些會不忠;有些會行善,有些會作惡;有些會尋求人生的正道,有些會趨向毀滅之途。祂又預見死亡臨到世界,祂的各個兒女都將只短期時有肉體。祂看到人們不遵守祂的誡命,違背祂的律法;看到人們離棄祂,轉而信賴他們自己,結果帶來墮落而非成就,退步而非進步,迷失於通往天國之路。因此有必要預備一種救贖的方法,使犯錯的人可藉以改過,藉服從制定的律法獲得救恩,最後,並在永恆的諸世界中達到超昇。死亡的權力將遭克服,雖然人類難免一死,但必復生,他們的靈體將披上不朽的身軀,永不再死亡。

我們切不要無知而不加思索地假定,錯以為天父預知的未來之事乃受制於某些情況,是註定會發生的。祂的計畫並非欲使人類靈魂迷失;反之,祂的事工和祂的榮耀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然而祂看見邪惡影響祂的兒女,使他們墮落;於是祂本著無限的愛心和慈悲訂下對策,以避免可怕的結果,並使違誡者得以選擇而藉此幫助自己。長子提議,祂願親自到人世間傳道,建立救恩的福音,願受苦受難受屈辱而死,此計畫蒙接納。因此預立了使人類脫離死亡得救贖,免除罪的後果得最後救恩,經由正義的成就而得超昇的計畫。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眾靈之父的神已賦予祂的子女們神聖且與生俱有的自由選擇權;<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祂不會行使專制力控制他們;祂不驅使人犯罪;祂不強迫人行義。人們已獲自由來為自己行動,而隨此自主權而來的是必然絕對的責任及個人需自行承擔後果。在大審判日時,我們將會被審判,所有我們在世時的狀況情形都將納入考量。與生俱來的趨向、促使人們向善或行惡的環境、青少年時所受的有益教誨或缺乏良善的引導—-這些及其他影響人們的因素都將考慮在內,以公正地判決一個人是有罪還是清白。然而,儘管神的大智明白地告訴我們在已知人類習性的情況下結果會是如何,每個人在許多現存運作的情況下,仍可自由地選擇善與惡。”—大叛教,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