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贖罪’ Category

耶穌贖罪的救贖力量

週三, 八月 20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隨亞當墜落而來的是身體的死亡-靈魂與身體的分離(<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雅各福音2:26)和靈性的死亡-與神或屬神的事物的分離(阿爾瑪書12:32)。基督的贖罪救贖我們脫離墜落的影響。布司‧麥康基教導說:”救贖分為兩種:有條件的和無條件的”( Mormon Doctrine, 2d ed., Bookcraft, 1966, 623.)

無條件的救贖給予人們兩件免費的禮物,第一個無條件的禮物是,所有曾活著或將活著的人都會因著耶穌的復活而從死亡中得救,因為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希伯來書2:9)。約翰記載救主自己的見證說所有的人就出來;行善的,在正義中復活;作惡的,在不義中復活”( 靈感版聖經, 約翰福音 5:29)

所有人不論義或不義,都會以不死之身而起,不再受制於死亡或疼痛、疾病和必死之身的勞累(阿爾瑪書11:41-45)。我在青少年時漸漸地感謝這項祝福。我父親苦於糖尿病的影響,包括他在世時最後兩年的失明,雖然在我高中最後一年他過世的時候,我歷經了極大的喪失,然我仍感到平安,因為我知道有一天他的靈魂會與一個完美的身體再度結合,這身體不會遭受他在世時所受的苦痛,我歡欣地知道他的離去使他視力得復明,並在失明長達兩年之後,可以看見他的家人。

第二個贖罪所帶來的無條件的祝福彰顯在我們的第二信條裡:”我們信人會為自己的罪受懲罰,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雖然我們每一個人的確受到亞當墜落所帶來的影響(也就是我們都會經歷痛苦、疾病和死亡),然而基督無限的慈悲使我們免於為亞當的違誡及他人的罪而受懲,我們可能會因他人的過錯而受苦,但受苦的發生並非來自神所施加給我們的懲罰,因為神懲罰某人是為了他人所犯的罪的話,那麼便不公正了。約翰記載耶穌的話說:”……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5:22)我的審判是公平的”(約翰福音5:30)

從肉體的死亡得救贖是無條件的,但從靈性的死亡中獲得救贖則是有條件的。布司麥康基說:”有條件的救贖義同超升或永生,來自神的恩典加上良好的工作,此救贖包括救贖人們脫離在屬世及屬靈上的墜落所帶來的影響”(摩爾門教義,623)。我們的罪使我們遠離神並在靈性上死亡。約翰勸說道,因為罪,我們所有人都需要救主的贖罪(約翰一書1:8),約翰更進一步地解釋說,耶穌的贖罪提供脫離靈性死亡的救贖,此救贖建立在悔改的條件之上,包括隨悔改而來的服從及使得靈性的再生成為可能(約翰福音3:3-5,8:51)。約翰見證道:”若有人犯罪後悔改了,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補償我們的罪:不僅是為我們的,也為了整個世界的罪”(約瑟‧斯密聖經譯本,約翰一書2:1-2)…

贖罪(atonement)這字字面意義為調和或處於一致─與神合一。耶穌與神合一,在我們與神之間,居中調停,使我們能再次地與[父神]的交通,並能在永恆的世界中生活和進步”( James E. Talmage in Hugh B. Brown, The Abundant Life, 1965, 315),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耶穌這麼做,滿足了律法的訴求,因而帶給我們永恆的快樂,也正是我們存在的目標和意圖”( Teachings of the Prophet Joseph Smith, 1976, 255)…

條件式的悔改需要我們完全悔改所有我們的罪。帶來完全寬恕的悔改是需要受苦的。賓塞‧甘說道:「要是沒有真實完全的悔改,就沒有寬恕,而且也沒有無須受懲的悔改」。不悔改的罪人一定得付罪的完全代價(“To Bear the Priesthood Worthily”,Ensign, 1975,78)

悔改的罪人能夠完全脫離受苦嗎?還是他仍受制於一部份公道的要求呢?悔改的罪人能夠靠自己的受罪和自己悔改的努力來滿足公道的要求嗎?

達林鄥克司(一位主的使徒)如此回答這些問題,他說:

難道這些[前文]意謂著一個悔改的人無須受任何苦只因為救主已承受了所有的懲罰嗎?[不是的,它們意謂著]悔改之人所受的苦無須等同於耶穌為其所犯之罪所受的苦。正在悔改的罪人會歷經某些痛苦,但因為他們的悔改和基督的贖罪,他們將不會經歷耶穌為該罪所受的全部程度的苦那驅使犯錯者悔改的痛苦是他或她自己個人的痛苦,但那為所有犯錯者滿足公道的受苦則是由我們的救贖主所承擔的有些犯錯者[]”為何我還要受任何的苦呢?…現在我已說對不起了,為什麼您就不能憐憫我並原諒這事呢?”…悔改的犯錯者必須有所改變,而悔改的條件,包括認錯及個人的受苦,對造成此改變是不可或缺的,免除犯錯者這些悔改的條件,將會使他喪失要獲得永生所必須具備的改變 (“What Think Ye of Christ“, Ensign, November 1988,67 )

脫逃的工具

週一, 八月 18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有個走在路上的人一不小心掉進深邃且幽暗的坑洞裡,他無法爬出坑外重獲自由。他要如何從自己愚拙所造成的困境中脫逃呢?由於那深坑並沒有任何工具可以讓他靠自己的力量脫逃,所以他呼喊求救,而有位善良之人聽到他求助的呼聲便趕緊前來解救他並放下梯子,給予這位受困的人工具,使他可以藉以攀爬,重新回到地面上。

這正是亞當服用禁果時,他置自己和他的後代所處的境況,所有的人都一起在坑洞裡,沒有人能爬出坑外並解救他人,這坑與神隔絕,是暫時性的死亡,也就是肉體的死亡,並且所有的人受制於死亡,沒人能提供脫逃的工具。

由於天父無盡的慈悲,祂聽見了祂孩子們的哭求並派遣祂未受制於死或罪的獨身子,提供人們逃脫的工具。祂(神的獨身子耶穌)做成這些是經由祂無限的贖罪及永久的福音救主說道:”我為羊捨命……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5.17-18)

摘錄自約瑟F斯密所著:脫逃的工具,贖罪的禮物(The Means of Escape, The Gift of the Atonement) 3 2002年德撒律書店出版

為何神離棄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週六, 八月 16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馬太和馬可是唯一的福音書描述此事件的細節,<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其中提到耶穌感到遭神離棄,但並沒解釋原因 (見馬太福音27:46;馬可福音15:34)

之後的經文評註者便開始探索這不能確實斷定的部份,他們假設了許多不同的原因說明為何無辜的耶穌在那可怕的時刻感到與神完全地隔絕。

有些學者和神學家認為這是因為父神無法忍受目睹祂摯愛的兒子的死亡,所以在耶穌最後受苦的時刻退到一旁;有些人假定父神必須離開,這是一個神聖的命令,如此耶穌始可完全靠己力來達成贖罪;最後,有些人則假定耶穌就像其他罪人般受到神完全的離棄,因為耶穌是以我們的身份、站在我們的立場來代替我們受苦及死亡(參見加拉太書3:13;彼得前書2:24)

為何父神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歷經殘酷死亡時離棄他?這問題值得我們繼續地深思。雖然就此事件我們有許多地方無法完全解答,但有件事卻是很清楚的,即父神在每個特性上都是完美的,而祂不會讓那離棄耶穌的時刻不為祂不變的目的效力,而這目的便是祂的愛子耶穌及所有祂的子女們(包括我們每一個人)的永恆利益。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

週六, 八月 16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保羅教導說歸向基督便是進入一個新的生活領域,<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一個靈性的領域,棄死迎生,放下邪惡與黑暗,學習在光和正義中行走。保羅問羅馬人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羅馬書6:3-6)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繼承了一股新活力,新物力,新力量的來源,那力量就是基督。人們是多麼常機械化地做好事、盡己責卻未因此體會到無比的滿足,有位基督徒的作家提出以下的想法:

世上有些事是相當無趣的,像是身為一個宗教份子,但沒有任何事是像身為一個基督徒般令人如此興奮!

大部份的人從未發覺這兩者的不同,所以才會有些人誠懇試著過一個他們不需要過的生活,用宗教替代神,用基督教替代基督及他們所被賦予之尊貴的活力、喜悅和聖靈的力量,在缺乏完全真理的情況之下,他們僅能緊抓著外在形式,在缺乏前者的情況下固執地捍衛後者,惟恐到最後被認為兩者都失去了!

他們就像沒油的燈,沒油的車和沒墨的筆,被窒箇在他們認為重要的事上,欠缺了所有那些可使人善盡其能的要素;神是這般地創造人,使人心中要有神非得需要神的慈愛。基督為了我們犧牲祂自己,使得我們能夠得到祂,將祂放在心中!而基督的存在把神放回到人們的心中!基督降臨使我們能夠有生命-神的生命!

有些人有個他們從未好好過的生命,他們歸向基督並感謝祂僅因祂所做的一切,但卻未能生活在知道祂究竟是誰所帶來的力量之下。介於以前的耶穌及未來的耶穌之間,他們生活在一個靈性的空窗期, 毫無熱忱地為著基督試去過僅有祂可活在他們心中的生活。(W. Ian Thomas, Classic Christianity, 1989, forward.)

耶穌的信徒必須盡力選擇正義,他們應該在教會及家庭中做好他們份內的職責,甚至在他們沒渴望如此做時,他們不能任意地把神國的工作交給他人只因自身尚未改變或再生,這並非意味他們必然總是是那個樣子,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改變;我們可以改變;我們應該改變;而主會改變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承繼的不僅是潔淨,同等重要的是,我們亦被充滿了。我們常講到潔淨或說是聖化的重要性,這就是擁有聖靈,祂不但是個啓示者,同時也是個聖化者,除去我們靈魂中的污穢和渣滓,我們稱此過程為火的洗禮;被潔淨是極為重要的,但若我們就此停止不前,我們將停止獲得得更大的祝福。保羅表示了一個將我們自己釘在基督的十字架的觀點-釘死舊我,那罪的舊人,他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這就是一個在基督裡的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