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福音書’ Category

對觀福音書寫於何時?

週二, 九月 2nd,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關於新約中諸多部書的寫成時間,<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呈現給其讀者們各樣的可能性;見於教科書或字典中,由學者們所提出的時間點,宛如是根據具體的歷史資料而來,然而,大部份新約的讀者會很訝異地得知,對於新約寫作時間,我們實際上知道的很少。

要估算出來自古代的文字的寫成年代,應該要從實體乃至文字證據著手,它們最好是能提供史實,諸如發現真跡的地點、文書完成所需的時間及發現原稿的數目。出乎意料地,通常被歸為新約裡最晚寫成的約翰福音,竟是第一部經實際證實的書。最早的約翰福音殘篇發現於埃及,時間可追溯至西元125,這指出原稿一定寫於在那時間點之前,因此,我們可以斷定約翰福音寫於耶穌復活時,也就是西元30年到西元125年間;相較於新約其它部書,這間距是相當大的。

由於沒有確切的歷史證據可供追溯新約各書的時間,學者們便主要地轉向來自文學方面的考量以達確認年代的目的,例如,假若一位教會早期的作者,引用新約裡的書,若可確定那作者的年代,那麼便將一相對的時間歸給他所引用的文書。最早取自新約的引述可見於羅馬的革利免(革利免一世)所寫的書信中,他引用了馬太、馬可、路加和幾部保羅的書信,包括希伯來書。這書信可相當精確地被確認是為西元95-96,因此,對於新約中的幾部書,我們可主張它們必定在一世紀的最後十年間寫成,且向西最遠流傳至羅馬。

由新約中的作者相互引述的內部引語,也提供重要的線索。馬太路加引述馬可福音(馬可福音12:1-2在馬太福音21:33-39和路加福音20:9-15被引用並被修改,來反射耶穌死於城牆外一事),另外,彼得後書引用猶大書(彼得後書2:1-22引用猶大書1:6-13的一部份)。這些資訊於是可相對地用來追溯福音書和書信的年代;馬可福音必寫在馬太和路加福音之前,而猶大書必寫在彼得書之前。

第二個從經內來的參考點是看內文是否有任何關於歷史事件、人物或團體的參考資訊。例如,使徒行傳裡提到保羅於迦流作方伯時(西元51-52)位於科林斯(使徒行傳18:12);約翰一書提到了一個可確定年代、叫幻影說學派的異端(時為西元90);路加提到耶穌出生於居里扭敍利亞巡撫的時候(路加福音2:2)。用文本所記的事件確定年代的方式所追溯出的時間必定是在那文本完稿前,一般來說,此方式被學者稱為terminus ante quam-文本完稿後的點,terminus post quam-文本完稿前的點,因此,基於內部歷史性的論及,有些學者們斷定約翰一書的時間必為西元九十年後。

耶穌甚難的話

週六, 八月 30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福音書的記述中常突顯出人們對耶穌話語的反應<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包括在馬可的洞察下,他們常顯出希奇驚訝的模樣(馬可福音1:22.27)約翰回憶耶穌在迦百農所作生命的糧的講道時人們的反應:當耶穌宣聲他是生命的嗎哪並且所有人都必須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在此請留意許多耶穌門徒的回應,他們說:「這話甚,誰能聽呢?(約翰福音6:60),顯然地,對許多人而言,耶穌此番話宛若著名諺語中的一根稻草,壓斷駱駝的背,因為約翰記道,”從此,他門徒中多有不再和他同行”(約翰福音6:66)

這是唯一一次耶穌說了對他聽眾而言是甚難的話。在另一個場景,當耶穌談到對神國的忠誠時指出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馬太福音19:11),為其所作的講道添加了序言。不只是活在耶穌傳道時代的人對他所說的話感到難以理解或實踐,後繼的世代亦對耶穌所說的某些話感到很難,這些話常令讀者和企圖圓融或解釋耶穌話語的評論員們感到頓挫。或許凌駕所有其它一切的是,它們代表著耶穌個人的教導方式,使用誇張的語法來清楚地表達他訊息的某部份: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馬太福音19:24)

「你們不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馬太福音10:34)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馬太福音8:21)

「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馬太福音19:11-12)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

緊接著生命的糧的講道後,耶穌的門徒中多有走開的,他就問十二個門徒是否也要離去。彼得代表大家說道:「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翰福音6:67-68)。雖然耶穌的提問顯示出主頗具人性的一面,然此問題不僅是對一世紀的聽眾的質問,亦同樣質問著現代的聽眾。

Richard Neitzel Holzapfel, Eric D. Huntsman, Thomas A. Wayment, Jesus Christ and the World of the New Testament, 2006, Deseret Book Company, Salt Lake City, Utah, p. 48.

約翰福音寫於何時?

週六, 八月 30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學者們長久以來認為約翰福音是新約中最晚寫成的著作<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約翰福音被斷定寫於保羅書信、對觀福音書(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及其他隨後的書信之後,其原因在於許多被公認的證據指出此為紀元90年後的寫作。

或許關於約翰福音寫作時間最初步的假定,來自於它的神學理論有別於其它三部福音書,這第四部福音書特別地強調耶穌的神性和祂前生居於神的地位(約翰福音1:1,14),在數個章節中,耶穌亦似乎是無所不知,像是在撒馬利亞井邊的婦人的故事,其中耶穌對此婦人的婚姻狀況,在未被告知之下便知曉得一清二楚(約翰福音4:16-18);在約翰福音中,耶穌也宣稱祂是神(約翰福音8:58)並將自己與舊約的耶和華聯繫在一起;約翰福音中的其它故事對耶穌呈現出非常崇高的描繪, 有別於像是在馬可福音中耶穌面露憤怒(馬可福音3:5)或顯得癲狂的描繪(馬可福音3:21)。若是如學者們所聲稱的,基督的神學理論及信仰是從較璞實的理解到較神聖的信念,那麼約翰福音就是這發展末後的產物,反之,馬可福音則為初期的產物。

此論點的第二個主因是,對觀福音各書中很顯然地言談一致,有約百分之九十的題材相似;而約翰福音常可視為是稍後對那這些早期談論所作的評論。其中一個此現象的例子為關於變形山的記錄,這是約翰福音所遺缺的記錄,這恰巧可能是因為此故事已記在先前的三份資料中,許多約翰福音所遺漏的部份亦可用此方式來解釋其因,即使這邏輯明顯是迂迴的。

另一項足以納入考量的是,約翰福音可能努力嘗試去消弭某些基督教徒分支,時而被稱為幻影說學派(Docetist),因為他們相信耶穌並沒有真正的肉身,相反地,他們主張只是耶穌在我們的眼中顯出肉身的模樣罷了,約翰可能試著要粉碎這聲明,而在寫作中包含了耶穌吃魚的故事(約翰福音21:12-15),以及祂有血肉之軀並身處我們當中(約翰福音1:14)。學者們估算幻影說運動期間為第一世紀的最後十年間,爾後進入第二世紀,如此便得出約翰福音寫作的時間,也就是同於幻影說興起的時間。

所有這些考慮的原因,包括其它幾個,當然都是主觀的看法,無法證明真偽,有關約翰福音的實體證據又不明確,因此我們僅有的資源是參考倖存的文學證據。只要學者們對神學發展所歸納出的模式持續佔有主導地位,約翰福音就會被視為是一部一世紀末期的文書,記錄著一世紀時,教會最後神學表述的一部份。然而,學者們的謹慎使得約翰福音晚寫之事仍為一暫時性的結論,這結論是基督教起源之神學理論的產物,而非以廣泛的文學理論解析約翰福音所得的結論。

從馬太福音看耶穌的家譜

週四, 八月 28th, 2008

<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 lang=”ZH-TW”>馬太福音開端所載的家譜以這樣的規律起頭<span style="font-family: PMingLiU;”>:”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馬太福音1:1),始於於亞伯拉罕,終於約瑟,”雅各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馬太福音1:16)。雖然在接下來的文字清楚地指出,懷有嬰孩耶穌是經由聖靈的力量而來,然而約瑟完全接受肩負耶穌的責任,正如在馬太福音1:25,他正式為此嬰孩命名之舉所闡明的,此舉構成耶穌身為約瑟之子的正統性,並益於說明了約瑟之所以在馬太福音前端的記敘中有著顯著的份量,不同於路加福音,其中馬利亞則扮演著較中心的角色。

此族譜被分成三期,每期各十四代的家譜,分別為亞伯拉罕大衛,大衛耶哥尼雅,然後從耶哥尼雅到基督。第一期約年長750,第二期為400,第三期則為600,從這些不同長度的期間,可看出不可能每一期真的都是由十四代所組成。透過挑選出欲含括在此名單的名字,馬太始能加強數字十四的重要性,第十四號所對應的名字為大衛,強調了此篇的主題,即基督是大衛正統的子孫。

這般對耶穌生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的強調,同時也指出另一常被人忽略的要點,即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地上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參見創世記22:18)。除了馬利亞以外,另外四位想當然應該記在此族譜上的創世記中的女主人們(撒萊、利百加、拉結和利亞)卻並未列名於上,令人意外地反是其他四名有著生動故事的女子列名其中,她們分別是:她瑪(創世記 第38)、喇合(約書亞記 第2)、路得(路得記 第2-4)和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母耳記下 第11-12),這些婦人主動採取行動而非被動受人支使,再者,因為她們皆屬外族或非本家的人,她們在耶穌血統中的地位似乎亦象徵著每個人在基督裡都自有一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