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新約’ Category

為何耶穌被稱為神的羔羊?

Saturday, August 1st, 2009

因為耶穌的名字、頭銜是具象徵性的,為了要對其有更深的感謝及從中更加了解祂,則必須要對此加以分析。耶穌基督的其中一個象徵程度相當淵博的頭銜便是”神的羔羊”。我會試著以基本的解釋來說明此名稱頭銜的意思,以及為何在所有的生物中,羊被選為用來代表救主。

在神的羔羊於伯利恆的馬槽裡出生的很久以前,以賽亞便將全人類男女的救主比作羔羊,他寫道”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以賽亞書53:7),羔羊於是成為溫順、謙卑和願意服從主人旨意的象徵,耶穌確實亦具有這些特質(謙卑、願意順服父神的旨意),然而羔羊象徵性的層次較此還要來得更加深遠。

在更進一步解釋為何耶穌被稱為神的羔羊之前,我們必須先著眼於犧牲律法,這是自亞當夏娃時代便開始實行的一種崇拜儀式,對於此律法的了解給予我們一個起點來明白為何耶穌被稱為神的羔羊的更深的象徵意含。

經文指南當中寫道:”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後,主給他們犧牲律法,這條律法包括獻上羊群中頭生的。這犧牲象徵神的獨生子所作的犧牲”(經文指南:犧牲)。因此這律法便向人類男女”指向那偉大而最後的犧牲;那偉大而最後的犧牲將是神的兒子,是的,無限而永恆”(阿爾瑪書34:14)

摩西律法所載明的燔祭一定要是”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利未記1:3)、頭生的牛或頭生的綿羊和山羊(民數記18:17),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埃及記12:46),像這樣的羔羊是極為珍貴的財產並要心甘情願地供奉出來。在逾越節的羔羊被獻祭後,它被”配著無酵餅和帶有苦味的香草一起吃”,其它剩下的部份則全數焚燬。

這便是羔羊於逾越節被獻祭的情況。逾越節是猶太人舉辦特別筳席的日子,以紀念當年神毀滅埃及人的長子時,毁滅天使越過以色列人的家。在逾越節所舉辦的筵席上所犧牲的羊便被稱為”逾越節吃的羔羊”(paschal lamb)。

雅各‧陶美芝以下所說的一番話,將此議題如拼好的拼圖般完整地呈現出來:

“逾越節所吃的羔羊在每年的逾越節筵席由以色列的家家戶戶所宰殺,它是一種神的羔羊,在既定的時間為了世人的罪而被殺。基督是在逾越節時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他所完成的至高犧牲使得使徒保羅在稍後證言說道:「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耶穌是基督。鹽湖城:底撒律書店,1992. 第46-47頁)。

此外,

“假若那’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翰福音19:14)是在星期五,那麼基督釘死於十字架上的時候便是逾越節的羔羊在聖殿裡被宰殺的時候,耶穌的死亡意謂著我們的救主,如逾越節的羔羊一樣被殺毀,祂的犧牲是真正的,是之前所有在祭壇上被獻祭的犧牲者所比擬的原型”。

所以亞伯拉罕在準備獻祭他的獨生子時預言性地說:「我兒,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世紀22:8)。

刵穌基督是神的羔羊。祂是男性,無罪且無瑕,”祂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斷”(約翰福音19:36),祂是頭生子,祂溫順,謙恭並願意服從祂父的旨意。祂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哥林多前書5:7)。

包括逾越節的羔羊的所有獻祭,幫助古代以色列民期盼著世上所可發生的最偉大的事件,而由主的最後晚餐而來的聖餐儀式幫助現代的我們回顧此相同的事件。我們象徵性地食用祂的身體和喝飲祂的血(馬太福音26:26-28),作為記得那無與倫比之事件的標記。因此舊的律法已成全逝去,而我們則被給予一項新的律法。

“必須有一次偉大而最後的犧牲;是的,不是人的犧牲,不是走獸的犧牲,也不是任何一種飛禽的犧牲;那必不是人類的犧牲,必須是無限而永恆的犧牲”(阿爾瑪書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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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約旁經?

Saturday, November 1st, 2008

<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希臘字<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apokrypha意指隱藏的寫作”,亞歷山大革利免使用該字於此原義上(Stromateis 1.15.69.9),但在大部份情況下,古代基督徒作者使用該字來意指他們對手的寫作,這些寫作被他們認為是虛假的。革利免說道他的對手從偽作中取得他們的教義……在這些偽作中他們不合理地濫用合理的教義”( Stromateis 4.29)愛任紐描述偽作”(apocryphal writings)為他對手的寫作,這些對手不識有著真理的經文”( Against Heresies 1.20.1)特士良拒絕承認來自《黑馬牧人書》(Shepherd of Hermas)裡的學說,因為它在神聖的正典中並沒有一席之地慣常地被每個教會議會以偽作來判奪”( On Modesty 10.6)。新約旁經一詞並未用於古時,反而,這是現代總括的頭銜,用來泛指各類最終未被含括在新約正典的基督教書卷。大部份來說,學者們依循Wilhelm Schneemelcher所用的新約旁經的分類,分別為:1、福音書(gospels),這包括關於耶穌生平的非聖經寫作; 2、與使徒有關的寫作; 3、啓示及與其相關的主題。[1] 一些諸如《拿撒勒福音》(The Gospel of the Nazareans)和《伊便尼福音》(The Gospel of the Ebionites)的旁經福音書如今為人知曉僅是因為古代的基督徒作者在他們現今尚存的著作中引用那些書裡的話;一些,諸如《多馬福音》(The Gospel of Thomas)和《猶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的書卷,則在古代文獻資料中被提及,但僅在近期始被發現; 有些書卷,像是《多馬行傳》(The Acts of Thomas),則被正統非正統兩團體所使用。

近年來,學者們再度檢視新約旁經在了解古代基督宗教上的角色,比較傳統的觀點是去研究它們以判定它們可透露多少關於基督教發展一事,並特別留意它們如何與其它稍後被列為正典的書卷比較。然而,近來一漸強的趨勢是直接地去研究這些書卷,從它們的角度去看,讓它們自主地以多樣的表達來述說身為一位古時基督徒的意義。

大約有一打的非正典福音書在二世紀時便為人所知曉,這些旁經寫作的證據與正典福音書的證據可謂是齊鼓相當,這些證據並沒有指出正典與旁經福音書的區別。這兩類的著作在相當早期便為人所使用,而使用者經常是這些著作的作者們。 Helmut Koester, “Apocryphal and Canonical Gospels,”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73 (1980): 110. Helmut Koester是神學的John H. Morison Research教授和哈佛神學院的教會史的Win Research 教授。

致力於了解旁經文獻的益處有二:第一、一旦我們了解一旁經書卷寫作時周遭的情況,我們便能查明它保存著關於耶穌或祂所創建之教會的可信資訊的可能性;第二、一旦我們了解這文件是如何地影響基督教社群,我們始能認識發生在這些社群裡的叛教歷史發展。

Thomas A. Wayment, “False Gospels: An Approach to Studying the New Testament Apocrypha,” in How the New Testament Came to Be (ed. Kent P. Jackson and Frank F. Judd, Jr.;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2006), 294. Thomas Wayment百翰楊大學的一位古代經文教授。


[1] See Wilhelm Schneemelcher, ed., New Testament Apocrypha, 2 vols. (rev. ed.; trans. R. McL. Wilson;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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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舊約裡的名字不同於新約裡的名字?

Thursday, October 30th, 2008

<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即使最不常讀《聖經》人也會意識到包含在舊約及新約中資料的種類有著廣大的差異<span style="font-size: 10pt; font-family: PMingLiU;”>,在我們於新舊約間所看到的差異中,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即為普通人名。在《舊約》中,我們變得熟悉Jacob(雅各)Joshua(約書亞)Miriam(米利暗)Hannah(安拿)Elijah(以利亞)這些人名;在《新約》,我們經常讀到James(雅各)Jesus(耶穌)Mary(馬利亞)Anna(亞拿)Elias(以利亞)。事實是,這些《新約》中的名字是與《聖經》中希臘及希伯來文的名字相對應的英文名字,這就好像是名字Paul(保羅)Paulo,它們是一樣的名字,只是一個是英文,而另一個是義大利文。

《舊約》以希伯來文流傳下來,少數幾章為阿拉姆語,而《新約》是以希臘文傳到人們手中。一些《新約》中的名字並沒有《舊約》與之相對應的名字,因為希臘和拉丁名字在一世紀初時始被引進猶太人的命名中,例如Andreas(Andrew, 中譯為安得烈)Philippos(Phillip,中譯為腓力)兩者皆為希臘名,Marcus(Mark,中譯為馬可)Paulus(Paul,中譯為保羅)皆為拉丁名。就如我們可料想的,當福音的訊息傳遍地中海盆地時,保羅遇到有著希臘和羅馬名的人數日益增多,而這些名字與《舊約》裡的人名毫無關係。

有些在《新約》中出現的名字有著猶太人的根源,但並未出現於《舊約》中,例如:Martha(馬大)Cephas(磯法)皆為阿拉姆語名。《新約》透過音譯, 將名字由阿拉姆語譯成希臘文,以希臘音譯名保存了幾個阿拉姆語的名字, 例如,馬可保存了耶穌基督耶利哥所遇見的瞎子的阿拉姆語名,並為他的讀者將該名字譯成”Bartimaeus, the son of Timaeus”(中譯為底買的兒子巴底買,見馬可福音10:46)。在某些情況,作者並未提供翻譯的名字,例如,”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做巴撒巴(Barsabas),又稱呼猶士都(Justus)約瑟(Joseph)…”(使徒行傳1:23 And they appointed two, Joseph called Barsabas, who was surnamed Justus),Barsabas 由兩個阿拉姆字barsabas所衍生出的,這節經文可譯為長者的兒子約瑟,,他的別名為猶士都Justus(中譯為猶士都)為拉丁文。

在一例中,有個英文形式的名字(James,中譯為雅各)被使用於《新約》中,即使這個希伯來Yakob有其希臘音譯名lakōbos; 在另一例中,《舊約》和《新約》則保有同樣的名字Joseph(約瑟)

見於《新約》裡的名字Jesus(希臘文為lēsuos,中譯為耶穌)是基於希伯來文Yēshua(意思是救恩”;見用於以賽亞書12:2的最後一字)而來。雖然有著語言上的關聯,Joshua(希伯來文為Yehoshua,意思為耶穌華拯救”,中譯名為約書亞)Yeshua並非相同的名字。下列的名單試著概括幾個在《四福音書》裡的主要名字的可能詞源(希伯來《舊約》裡的名字和《新約》中與之相對應的名字),而這些名字已翻成英文譯名: Eleazar Lazarus(以利亞撒拉撒路); Elisheba Elizabeth(以利沙巴伊利莎白); Elijah Elias(以利亞); Hannah Anna(哈拿亞拿); Miriam Mary(米利暗馬利亞); Noah Noe(挪亞); Simeon Simon(西緬西門); Jonah Jonas/Jona(約拿); Isaiah Isaias(以賽亞); Judah Judas/Jude(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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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約?

Wednesday, September 3rd,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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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包含了27部書,內容關於拿撒勒耶穌和主要在地中海盆地,有關他大好訊息的傳播,在西元一世紀間,由不同的作者寫成,很快便被視為具權威性並迅速地取得經文的地位-與耶穌認可的猶太經文寫作(亦稱希伯來聖經或舊約)並駕齊驅。介於耶穌之死亡、復活與這些文本實際被寫下的一段時間,便成為人們所知的新約。新約各書依其寫作類型而分類:第一,四福音書:講述耶穌的故事;接著為使徒行傳,是一關於受揀選的使徒及傳教士傳播耶穌訊息的歷史;再來是二十一份書信;最後是啓示錄,是一種為人所知是天啓的寫作類型。

雖然四福音書在新約編排上為第一序位,然它們卻寫於許多書信之後。新約一詞源於新聖約”,在此脈絡下,新約全書包含著新聖約如何經由拿撒勒人耶穌揭示給以色列人的故事,並取代了記錄在猶太經文(舊約)舊聖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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