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格
<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 color: #000000;”>經文明示,神格中有三位個體:(1) 永恆之父上帝, (2) 祂的兒子<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 color: #000000;”>耶穌基督, (3) 聖靈。祂們三位三體, 各有不同的形體, 是三位截然不同的人物,祂們三位共同主領天上的會議。祂們當中至少有兩位參與指導造天地的工作;這事可舉創世記中許多記載為例:「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1:26);後來,在商議亞當違誡之行為的過程中,「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創世記3:22) 從本福音期中,重新啓示的摩西的話語,我們更充分學習到神實際參與創造這世界:「然後我,神,對那從太初就與我同在獨生子說:子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摩西2:26) 後來又言及亞當墜落後的情形:「我,主神,對我獨生子說:看啊,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摩西4:28) 亞伯拉罕記錄創造天地時反覆提及「眾神」。(見亞伯拉罕4-5章)
此文發表時間: 7,18,2008 文章分類: 未分類, 耶穌是基督. 您可訂閱 RSS 2.0 feed追蹤此文新增回應 歡迎 留言, 或 從您個人的網站TrackBack(引用) .


